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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某天加班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家面包店,被里面即将被处理的面包吸引。

那是我向宋文祈提出离婚的第二天,他独自在研究室里工作。

我买走剩下的全部面包,一个人蹲在马路边啃。

啃着啃着发现面包开始发酸,原来是我的眼泪混入其中。

有一种莫名心累的感觉。

加入研究所是为了离宋文祈更近一些,似乎这些年我都是在为了离宋文祈更近一些努力。

哪怕我嫌弃烦繁重枯燥的研究工作。

研究所气氛压抑,食堂的饭难吃,工作地点偏远。

只有宋文祈这种耐得住性子的天才适合。

明明我以前的愿望,是烤全世界最好吃的面包。

于是那天晚上,我恍然大悟,第二天就提出了辞职。

人生迎来巨变,离婚和辞职都在短短三天时间被我提出。

但回家的路上,我的步伐都变得轻快。

我向宋文祈挥手告别,转身离开,正好赶上门口的公交车。

上车后,我没忍住往车外看了一眼。

宋文祈还站在原地,只是下一秒,他就蹲下身,身体蜷缩在一起,用手捂住脸看不清表情。

哼,小样,失去我,后悔去吧你!

我在家闷头睡了三天,第四天向闺蜜宣布我失业的消息。

闺蜜庆祝我脱离苦海,当晚把我带去酒吧喝酒。

可惜我现在不能喝酒了,因为昨天我去医院检查,确认了肚子里确实揣了个娃。

心情有点复杂,在没有想好它的去留之前,我打算先摆烂。

「不早说啊你,不喝酒来什么酒吧。」

闺蜜瞪我一眼,视线落在不远处的的广告牌上。

「只要唱歌就可以领一杯免费的酒诶,你快去唱一首。」

上高中的时候,我参加过校园十佳歌手,还会弹吉他。

这点小要求,我还是可以满足。

我走到台前借来吉他当场表演一首。

一曲结束,全场欢呼,闺蜜高高兴兴去领酒。

我刚把吉他还回去,扭头就看到不远处死死盯着我的宋文祈。

他怎么在这儿?!

在酒吧看见宋文祈的惊讶程度一点都不亚于奥特曼的床上躺着小怪兽。

结婚这么多年,我就没见过宋文祈有什么兴趣爱好。

舞池里都是肆意跳舞的男女,只有宋文祈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全身包裹的严严实实,扣子扣到最上方,和酒吧风格格格不入。

但偏偏这张脸实在优越,也至于不少人都将目光落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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