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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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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嫖娼呢?」
「嫖娼主要是指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钱色交易。
但按你说的,是包养行为,双方一般都是长期保持的关系,且彼此之间非常熟悉,那么在这期间发生的一切交易都可以认定为正常交往过程中的消费,不宜认定为钱色交易。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那男的未婚。
已婚的话,就可以按重婚算了。」
……许芝茵给我发来一长段消息。
我还没看完,就接到了陈立打来的电话。
我一个手滑,接了。
只好一边看许芝茵发的消息,一边听陈立发癫。
没想到开头就被陈立油得绊了个大马趴。
「阮阮,你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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