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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敬去做厨子的那些日子里,我也没闲着。

很快在沈氏集团找了份朝九晚五的工作。

面试官看上了我的学历。

我看上了他们开给我的月薪。

于是一拍即合。

我开始为沈氏集团当牛做马。

入职那天,同事和我科普起了沈氏的豪门秘辛。

原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沈家的太子爷,居然是个清心寡欲的粤圈佛子。

从不过问家里的生意,各种宴会从不出席。

红尘往事置身事外。

几乎和家里断绝了关系。

甚至半年前,沈总车祸入院。

太子爷都没来医院探望一次。

「就够绝情的,嘉宝你说对吧?」

我喝着沈敬早上让我带的凉茶。

点了点头。

上次我抱怨苦。

这次他就换了个毛根竹蔗的方子,清凉又甘甜。

沈敬真是个体贴的好人!

然后同事又继续跟我八卦。

说沈总从半年前一直昏迷至今。

还好她的丈夫陈总是个不离不弃的好男人。

一边替她打点公司事务,一边劝着儿子回归家业。

终于在最近,粤圈佛子终于放下手中佛珠。

决定回家接手公司产业。

勉为其难地,成为下一个沈氏总裁。

晚上我和沈敬讲起这些八卦的时候,他表情有点僵硬。

皮笑肉不笑的,像是去市场买到饲料鸡的表情。

「盛嘉宝,先吃饭。」

沈敬往我嘴里塞了块黑叉烧。

肥瘦相间,甜而不腻。

好吃到我眼睛都亮了。

瞬间就忘了什么粤圈太子爷的话题。

毕竟比起什么远在天边的粤圈佛子。

面前这个粤圈厨子,才是真正和我生活在一起的人。

而且他还会做很好吃的沙姜鸡。

砂锅鱼。

粉蒸排骨。

白灼菜心。

……

不是。

不能再在脑海里报菜名了。

我在黑暗的深夜。

有些绝望地擦了擦口水。

7

日子一天天过。

我很快习惯了在南城的生活。

有时候甚至想不起,自己其实是个江城人。

毕竟在那个家里,没人会记得我喜欢吃什么。

像是我不吃香菜,后妈却最喜欢香菜。

总是让家里厨师所有菜都要加上那几片绿色叶子。

好像哪顿饭我多吃了两口,都会让她难受半天。

而沈敬就不一样了。

看到我哪道菜少夹了两口,他就会挑眉:

「不爱吃?

「娇气。」

然后下次干脆就不做了。

久而久之,我的胃被沈敬拿捏得死死的。

饭桌上出现的,往往都是我喜欢的菜式。

可就在我以为自己能和过去告别的时候。

我居然在沈氏公司楼下。

撞见了我的妹妹。

盛清雨。

……

严格来说。

盛清雨是我异父异母的继妹。

我才是我爸唯一的亲生女儿。

可大概他真的太爱后妈了。

别人家都是子女在父母的爱情面前,显得有些多余。

我们家则是我在这一家三口面前,显得有些多余。

像是高三那年我说想出国留学,我爸摔了筷子。

「盛嘉宝,家里的生意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

最后我在国内读了大学。

这也没什么关系。

可偏偏过了两年,盛清雨高三了。

后妈天天对着她一塌糊涂的成绩单流泪。

于是我爸心疼地大手一挥。

花了不少钱,把盛清雨送去了美利坚读书。

还要对我说:「嘉宝,你是姐姐,让一让妹妹也是应该的。」

哦。

那怎么和老头儿联姻的苦差事,我就不能让给盛清雨呢?

他这个人,就是中华驰名双标。

……

可算一算现在正是开学季。

盛清雨为什么,会出现在举目无亲的南城?

眼前的她手里拿着 198 一杯的手冲咖啡。

穿着一身小香风套装,背着一个 LV 老花包。

就很贵气。

而我穿着宽松的阔腿裤和白 T,戴着眼镜。

手里的保温瓶是沈敬早上给我煮的糖水。

腕上挎的是南城市市包——某奶茶店的保温袋。

一身随意。

盛清雨一如既往地讨厌我,得意地惊声喊道:

「盛嘉宝,你怎么混成这个样子了呀?

「穿成这样,爸爸见了都不敢认你!」

我无所谓地掏了掏耳朵。

毕竟怎么说呢。

来南城三个月,我已经被这股闲散的氛围腌入味了。

南城人一切以实用舒适为原则,不讲究那些没用的花里胡哨。

我和同事只会互相攀比谁穿得更恶心。

很少比谁穿得更贵气。

毕竟公司给我发的是工资,又不是置装费。

而全身挂满奢侈品,也不会让我工作更有效率。

于是我清清嗓子,换了个话题。

「你不是应该在上学吗?怎么在这里?」

盛清雨不以为意地翻了个白眼。

「那破专业,爱谁谁读。反正我是读不下去了。」

「你辍学了?」我有些震惊。

盛清雨虽然不喜欢她那个计算机专业。

但都已经大四了,她居然说不读就不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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